【市城鄉建設委】關于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推進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
推進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
濟建發〔2018〕5號
各縣區建委(建設局)、高新區國土規劃建設管理局、南山管委會規劃發展局,各建筑施工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建筑業勞務用工制度改革試行方案的通知》(魯建建管字〔2017〕15號)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勞務企業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為推進我市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做好相關工作銜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7日起,在全市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對勞務企業的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各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將建筑勞務企業的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列入建筑市場執法檢查、質量安全監管、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查、安全生產許可證考核事項。
二、鑒于住房城鄉建設部尚未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有出省施工意愿的企業可暫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和程序申請勞務企業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鼓勵具有一定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班組長組建專業作業企業,專業從事建筑勞務作業。專業作業企業取得工商登記后,可持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縣級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其所從事的主要工種、聯系人等基本信息,具體報送要求、時間另行通知。
四、按照“誰承包誰負責”的原則,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等負總責。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督促專業作業企業與作業人員依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專業作業企業的工資支付負監督責任,對專業作業企業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行為負連帶責任。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制定相應的勞務作業分包管理與考核制度,建立專業作業企業、人員數據庫,根據專業作業企業管理實力、人員技能、施工業績、誠信履約等關鍵指標,建立企業內部的專業作業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及風險防范機制。
五、施工總承包企業應配備專職或兼職勞務用工管理人員,通過信息化管理手段,登記勞務人員的基本身份信息、培訓和技能狀況、從業經歷、考勤記錄、誠信信息、工資結算及支付等情況。專業作業企業要將現場勞務人員的相關資料報施工總承包企業核實、備查。
六、市城鄉建設委將研究制定全市專業作業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強化評價結果應用,鼓勵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和有關單位參考誠信評價結果擇優選擇專業作業企業。
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1月17日
信息來源:市城鄉建設委